「新娘的頭飾叮叮噹噹,『好像』為新娘歡呼。」
試討論兩個問題:
問題一:
這一句到底是「譬喻」,還是「擬人」?
要回答問題一,我們要先了解,怎麼樣的句子可以算「譬喻」。
首先,譬喻要有喻體、喻詞、喻依,因此,若說這句是譬喻,「頭飾叮叮噹噹」是喻體,「好像」是「喻詞」,「為新娘歡呼」是喻依,結構上都有,可以是明喻。
接著再檢視:「頭飾叮叮噹噹」跟「為新娘歡呼」之間,可以是「相互比擬的事物」嗎?
臺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教授蘇以文說:「譬喻經由人類經驗的類比,由聽者自行解讀說話者所要傳遞較為抽象概念的意象。 也就是說,因為有了譬喻,讀者或聽者能夠用他熟悉的事物去理解較抽象或陌生的概念。」
如果是用熟悉的事物理解較抽象或陌生的概念,那麼,「為新娘歡呼」有說明了「頭飾叮叮噹噹」,讓我們更了解頭飾是如何叮叮噹噹的嗎?
我覺得沒有。或者說,我覺得可以有更好的解析方式。
我的看法是:
主角看到新娘的頭飾叮叮噹噹的很熱鬧,於是「聯想」到這景象像在為新娘歡呼。
以這個邏輯來說,這裡的「好像」,是主角因自身感受而做的「聯想」,與譬喻無關。
至於是不是「擬人」呢?
如果是這樣:
「頭飾叮叮噹噹地在為新娘歡呼。」
這是擬人無誤。
但既然現在句中有「好像」,句型結構與擬人不同,就不放在一起湊熱鬧了吧!
因此,這一句不是譬喻,也不歸擬人,就是個「聯想」。
問題二:
這一題答案是1嗎?還是沒有答案?
我覺得這一題答案可以是1,因為譬喻也是「聯想」來的,聯想是更上位的概念。可以說兩句話都跟聯想有關。
至於選項2、3,是「推測」,與聯想或譬喻無關。
先簡單說到這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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